BOT 模式 项目由节能公司投资建设,并负责运营约定年限后,移交给客户。
EMC 模式 由节能公司投资并实施项目,用能客户在获得节能效益后,再以节约的能源费用支付节能公司项目投资成本。
BT 模式 由节能公司出资进行节能改造,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总价分期支付,由节能公司将工程移交给客户。
工程模式 由客户自己出资,委托节能公司进行节能改造。
BOO 模式 项目完全由节能公司投资、建设、运营。
能源费用托管型 在合同期内,用能客户按照约定的费用委托节能公司进行能源系统的运行管理和节能改造。
节能效益分享型 由能源公司投资并实施节能项目,用能客户和能源公司根据约定比例共同分享节能效益。
节能量保证 节能公司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量。由节能公司和用能客户双方共同或任意一方单独出资实施节能项目。项目实施完毕后,经双方共同确认项目实际节能量达到承诺的节能量,用能客户向能源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如达不到承诺的节能量,由能源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予用能客户承诺节能量的差额赔偿。